兔子俠女和她的狐少卿
三日后,長公主府內丹桂飄香,珠翠云集。
沈微婉陪在母親身側,聽著諸位夫人談論家常與妝飾,漸覺無趣。
正神游天外時,忽聞水榭那端傳來清朗的辯論聲,似有幾人交鋒正酣,引得不少賓客駐足。
她輕挽母親手臂,低聲道:“娘親,我想去那邊瞧瞧?!?br>
沈夫人含笑瞥她一眼,溫聲道:“去吧,知道你坐不住。
今日人多,仔細些?!?br>
“嗯,女兒曉得?!?br>
沈微婉眉眼一彎,提裙悄步離去。
沈夫人轉身對眾人笑道:“小女性子活潑,讓諸位見笑了。”
眾夫人皆笑應:“姑娘家活潑些才好,我家那個也是這般……”沈微婉走近水榭,只見一群文士與官員正圍坐論法,辯題正是“執法當如山,還是法外可有情”。
居中二人尤為出眾,一為大理寺少卿顧昀,另一人則是當今圣上欽點的探花郎、翰林院修撰謝瑾。
不少年輕公子與閨秀也遠遠近近地站著聆聽,時有低語。
謝瑾神色端嚴,揚聲道:“律法之威,在于一視同仁。
若因人情而枉法,則律條形同虛設,何以立信于民?
唯有鐵面無私,方能震懾僥幸之徒,筑公正之基?!?br>
一旁有位青衫書生聽得頻頻點頭,與同伴低語:“謝大人此言正是法治根本?!?br>
不遠處一位身著鵝黃衣裙的貴女卻輕蹙秀眉,小聲對身邊姐妹道:“法理雖如此,可世間多少可憐人……”沈微婉聽得點頭,暗覺有理。
若有人倚仗權勢或借口情有可原便逃于法外,確會助長不公。
一次未有重罰,難保下一次還會做出這樣的事情。
顧昀從容接道:“律法為綱,人情為絡。
譬如饑寒交迫之人竊食活命,其行雖惡,其情可憫。
若一概嚴懲,恐絕其自新之路,亦傷教化之本。
故執法當察其情、辨其心,懲教結合,方合天道仁心。”
這番話引得幾位年長官員撫須沉吟。
一位身著絳紫官服的中年人微微頷首,對身旁同僚道:“顧少卿常年辦案,確是深知民間疾苦?!?br>
另一邊,幾位年輕女子聽得入神,眼中流露出欽佩之色。
沈微婉心緒也隨之波動。
若人被逼至絕境,一時行差踏錯,是否該給予悔改之機?
嚴法雖公,卻未必合情。
其親也會冷漠世人,喪失熱情。
畢竟人非圣賢,孰能無過,況且若是此人是多行好事之人,只因一時之錯,未免過于苛責。
二人引經據典,言辭清晰,風度從容。
雖立場相對,卻各執一理,不相壓服,唯以論服人。
西座賓客時而頷首,時而低議,皆沉浸于這理**鋒之中。
就連遠處一些原本在賞桂的客人,也不由自主被辯論吸引,漸漸圍攏過來。
沈微婉靜立人群之外,目光明亮,心中對顧昀的欽佩又深幾分。
辯論告一段落,顧昀抬眼間恰好看見她,微微一怔,隨即含笑頷首致意。
此時,坐于上首的東林書院山長烏漱泉先生輕撫長須,緩聲總結道:“二位所言,皆有所本。
法如尺,量是非之界;情如泉,通人心之微。
執法非為顯威,乃為安民;原情非為縱惡,乃為導善。
故《禮記》有言:‘凡聽五刑之法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之’。
吾輩當以法為綱,以情為絡,方能實現刑措之風?!?br>
顧昀與謝瑾皆躬身一禮,齊聲道:“先生教誨,學生謹記?!?br>
幾位年輕學子在一旁低聲議論:“烏先生此言,可謂執中公允?!?br>
“正是,法情相濟,方為****。”
沈微婉亦心有所感,暗嘆法理人情,原非對立,而是共濟。
不多時,有侍女來請眾人移步花廳赴宴。
人群徐行中,沈微婉與顧昀自然而然并肩而行。
“方才聽顧大人所言,深有啟發?!?br>
沈微婉語氣誠懇。
顧昀微笑:“沈姑娘過譽。
只是在大理寺數年,見多了人間悲歡,愈發覺得律法之外,須存一份體察之心?!?br>
“若他日有機會,真想聽大人多說幾樁案例。”
“若姑娘愿聽,顧某自當分享。”
二人言談融洽,一路走向花廳,桂香淡淡,秋光正好。
幾位剛才一同聆聽辯論的年輕人也跟在后面,不時傳來輕松的笑語聲,為這場雅集畫上**的句號。
沈微婉陪在母親身側,聽著諸位夫人談論家常與妝飾,漸覺無趣。
正神游天外時,忽聞水榭那端傳來清朗的辯論聲,似有幾人交鋒正酣,引得不少賓客駐足。
她輕挽母親手臂,低聲道:“娘親,我想去那邊瞧瞧?!?br>
沈夫人含笑瞥她一眼,溫聲道:“去吧,知道你坐不住。
今日人多,仔細些?!?br>
“嗯,女兒曉得?!?br>
沈微婉眉眼一彎,提裙悄步離去。
沈夫人轉身對眾人笑道:“小女性子活潑,讓諸位見笑了。”
眾夫人皆笑應:“姑娘家活潑些才好,我家那個也是這般……”沈微婉走近水榭,只見一群文士與官員正圍坐論法,辯題正是“執法當如山,還是法外可有情”。
居中二人尤為出眾,一為大理寺少卿顧昀,另一人則是當今圣上欽點的探花郎、翰林院修撰謝瑾。
不少年輕公子與閨秀也遠遠近近地站著聆聽,時有低語。
謝瑾神色端嚴,揚聲道:“律法之威,在于一視同仁。
若因人情而枉法,則律條形同虛設,何以立信于民?
唯有鐵面無私,方能震懾僥幸之徒,筑公正之基?!?br>
一旁有位青衫書生聽得頻頻點頭,與同伴低語:“謝大人此言正是法治根本?!?br>
不遠處一位身著鵝黃衣裙的貴女卻輕蹙秀眉,小聲對身邊姐妹道:“法理雖如此,可世間多少可憐人……”沈微婉聽得點頭,暗覺有理。
若有人倚仗權勢或借口情有可原便逃于法外,確會助長不公。
一次未有重罰,難保下一次還會做出這樣的事情。
顧昀從容接道:“律法為綱,人情為絡。
譬如饑寒交迫之人竊食活命,其行雖惡,其情可憫。
若一概嚴懲,恐絕其自新之路,亦傷教化之本。
故執法當察其情、辨其心,懲教結合,方合天道仁心。”
這番話引得幾位年長官員撫須沉吟。
一位身著絳紫官服的中年人微微頷首,對身旁同僚道:“顧少卿常年辦案,確是深知民間疾苦?!?br>
另一邊,幾位年輕女子聽得入神,眼中流露出欽佩之色。
沈微婉心緒也隨之波動。
若人被逼至絕境,一時行差踏錯,是否該給予悔改之機?
嚴法雖公,卻未必合情。
其親也會冷漠世人,喪失熱情。
畢竟人非圣賢,孰能無過,況且若是此人是多行好事之人,只因一時之錯,未免過于苛責。
二人引經據典,言辭清晰,風度從容。
雖立場相對,卻各執一理,不相壓服,唯以論服人。
西座賓客時而頷首,時而低議,皆沉浸于這理**鋒之中。
就連遠處一些原本在賞桂的客人,也不由自主被辯論吸引,漸漸圍攏過來。
沈微婉靜立人群之外,目光明亮,心中對顧昀的欽佩又深幾分。
辯論告一段落,顧昀抬眼間恰好看見她,微微一怔,隨即含笑頷首致意。
此時,坐于上首的東林書院山長烏漱泉先生輕撫長須,緩聲總結道:“二位所言,皆有所本。
法如尺,量是非之界;情如泉,通人心之微。
執法非為顯威,乃為安民;原情非為縱惡,乃為導善。
故《禮記》有言:‘凡聽五刑之法,必原父子之親、立君臣之義以權之’。
吾輩當以法為綱,以情為絡,方能實現刑措之風?!?br>
顧昀與謝瑾皆躬身一禮,齊聲道:“先生教誨,學生謹記?!?br>
幾位年輕學子在一旁低聲議論:“烏先生此言,可謂執中公允?!?br>
“正是,法情相濟,方為****。”
沈微婉亦心有所感,暗嘆法理人情,原非對立,而是共濟。
不多時,有侍女來請眾人移步花廳赴宴。
人群徐行中,沈微婉與顧昀自然而然并肩而行。
“方才聽顧大人所言,深有啟發?!?br>
沈微婉語氣誠懇。
顧昀微笑:“沈姑娘過譽。
只是在大理寺數年,見多了人間悲歡,愈發覺得律法之外,須存一份體察之心?!?br>
“若他日有機會,真想聽大人多說幾樁案例。”
“若姑娘愿聽,顧某自當分享。”
二人言談融洽,一路走向花廳,桂香淡淡,秋光正好。
幾位剛才一同聆聽辯論的年輕人也跟在后面,不時傳來輕松的笑語聲,為這場雅集畫上**的句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