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.I.D.R.C事件簿-編號-C-E-D-050剔骨刀
頁碼1:
記錄時間:2009年7月18日
事件名稱:剔骨刀
記錄人員:滄瀾聯絡處 第二行動小組 組員 青禾
危害等級:危害等級C級(可控級,未造**員死亡,可通過針對性措施遏制);
保密等級:E級(行動組長級);
收容及安置難度:D級(影響范圍小,可通過專用封印工具及法陣壓制,人員可通過引導、管控實現有效管理)
案件處理申請特殊物品:C級特殊物品“前世柜”
事件經過:
2009年5月1日,劉仁市滄瀾區東風菜市場發生第一起持刀傷人事件,傷者為一名買菜中年女性,左臂被一名手持銀色不銹鋼剔骨刀的男子劃傷(傷口長15厘米、深1厘米,無生命危險)。劉仁市***滄瀾區分局刑偵支隊趕赴現場勘查,發現作案地點為人員密集的菜市場西側入口,案發時段為下午5點10分下班買菜高峰期,給勘查帶來難度。
目擊者稱,兇手為中年男性(身高約175厘米、微胖),穿深色短袖黑褲、戴黑色鴨舌帽遮擋面部,手持無標識剔骨刀(長20厘米、寬3厘米),作案后沿西側小巷快速逃離,僅遺留兇器在現場。傷者表示與兇手無爭執,案發過程僅3秒,未看清兇手樣貌。
警方初步判定為隨機傷人案,推測兇手可能精神異常或情緒失控,隨即調取周邊監控、排查屠戶、五金店從業者等相關人員,但因監控老化、存在盲區,僅捕捉到兇手模糊背影,排查3天后未發現可疑人員,案件陷入僵局。
頁碼2
2009年5月6日下午5點30分,望海區寧安步行街發生第二起持刀傷人案,傷者為年輕男性(右大腿劃傷,無生命危險)。警方勘查確認,兇器與第一起案件完全一致,均為手工鑄造的銀色不銹鋼剔骨刀(刀身有細微無規律紋路,無廠家標識),刀身提取到與第一起案件相同的兇手血跡。
目擊者稱,第二名兇手與第一名外貌、體型差異明顯(身高170厘米、偏瘦,穿淺色短袖藍褲,面部黝黑、眼神呆滯,動作機械),作案后沿步行街北側逃離至無監控覆蓋的老舊小區,排查難度較大。傷者表示兇手神情恍惚,無爭執直接行兇
記錄時間:2009年7月18日
事件名稱:剔骨刀
記錄人員:滄瀾聯絡處 第二行動小組 組員 青禾
危害等級:危害等級C級(可控級,未造**員死亡,可通過針對性措施遏制);
保密等級:E級(行動組長級);
收容及安置難度:D級(影響范圍小,可通過專用封印工具及法陣壓制,人員可通過引導、管控實現有效管理)
案件處理申請特殊物品:C級特殊物品“前世柜”
事件經過:
2009年5月1日,劉仁市滄瀾區東風菜市場發生第一起持刀傷人事件,傷者為一名買菜中年女性,左臂被一名手持銀色不銹鋼剔骨刀的男子劃傷(傷口長15厘米、深1厘米,無生命危險)。劉仁市***滄瀾區分局刑偵支隊趕赴現場勘查,發現作案地點為人員密集的菜市場西側入口,案發時段為下午5點10分下班買菜高峰期,給勘查帶來難度。
目擊者稱,兇手為中年男性(身高約175厘米、微胖),穿深色短袖黑褲、戴黑色鴨舌帽遮擋面部,手持無標識剔骨刀(長20厘米、寬3厘米),作案后沿西側小巷快速逃離,僅遺留兇器在現場。傷者表示與兇手無爭執,案發過程僅3秒,未看清兇手樣貌。
警方初步判定為隨機傷人案,推測兇手可能精神異常或情緒失控,隨即調取周邊監控、排查屠戶、五金店從業者等相關人員,但因監控老化、存在盲區,僅捕捉到兇手模糊背影,排查3天后未發現可疑人員,案件陷入僵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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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5月6日下午5點30分,望海區寧安步行街發生第二起持刀傷人案,傷者為年輕男性(右大腿劃傷,無生命危險)。警方勘查確認,兇器與第一起案件完全一致,均為手工鑄造的銀色不銹鋼剔骨刀(刀身有細微無規律紋路,無廠家標識),刀身提取到與第一起案件相同的兇手血跡。
目擊者稱,第二名兇手與第一名外貌、體型差異明顯(身高170厘米、偏瘦,穿淺色短袖藍褲,面部黝黑、眼神呆滯,動作機械),作案后沿步行街北側逃離至無監控覆蓋的老舊小區,排查難度較大。傷者表示兇手神情恍惚,無爭執直接行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