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把我陪嫁房產證撕了,說“一家人不用寫你名字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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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浩,張美芬
主角
qiyueduanpian
來源
《婆婆把我陪嫁房產證撕了,說“一家人不用寫你名字”》是網絡作者“桃汁幺幺”創作的現代言情,這部小說中的關鍵人物是陳浩張美芬,詳情概述:婆婆拿著我陪嫁老房子的80萬塊錢重新買了新房,房產證上卻只有公公婆婆的名字。“一家人分那么清干什么?反正也是你們兩個人住,寫誰名字都一樣。”“我們老了,等以后都是你們小兩口的。”就連我一直信賴的丈夫也附和說:“我覺得媽做的沒錯。”這下我終于看清了這家人的真面目。算盤珠子都崩我臉上了還要我忍?申請離婚那天,丈夫問我這么點小事就要離婚?我笑了:“從你默許你媽吞掉我八十萬開始,從你站在她那邊開始,我們之...
精彩試讀
3.
“現在清楚了。”
我收起所有文件,“老房子賣了一百二十萬,按出資比例,我有權分得四分之一,也就是三十萬。加上新房的八十萬,一共一百一十萬。”
婆婆跌坐回椅子上,嘴唇顫抖:“你……你這是要**!”
“是你們先動手的。”
我看著陳浩,“陳浩,結婚三年,我從來沒跟你計較過錢。**說彩禮免了,我說好。**說婚禮從簡,我說行。**說要跟我們一起住,我說可以。”
我的聲音開始發抖:“但這不是你們吞掉我八十萬的理由。這不是你們把我當傻子的理由。”
陳浩終于抬起頭,眼神復雜:“蘇念,媽是為了我們好……她怕萬一……”
“怕萬一我們離婚?”
我替他說完,“所以要先把我踢出局,讓我凈身出戶?”
他沒有否認。
這一刻,我心里最后一點溫度也散了。
“給你們三天時間。”我說,聲音平靜得自己都驚訝,“三天之內,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。或者,把我的一百一十萬還給我。”
“一百一十萬?”婆婆尖叫起來,“你瘋了!”
“我沒瘋,我只是醒了。”
我拿起包,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一眼。
陳浩站在原地,看著**,又看看我,最后選擇走向了**。
意料之中。
“三天后,如果沒看到結果。”
我拉開門,“我們就**見。所有的證據,我都會提交。”
門在身后關上時,我聽見婆婆的哭罵和陳浩的安慰聲。
沒有一句是對我說的。
樓道里的聲控燈亮了又滅。我站在黑暗中,摸出手機,給我媽發了條微信:
“媽,你說得對,人要有退路。”
眼淚終于掉下來,不是因為傷心,是因為自己太傻。
傻到以為愛能戰勝一切。
傻到以為他總會站在我這邊。
但現實是,在利益面前,愛情薄如紙。
而血緣,厚如墻。
我擦干眼淚,走進電梯。
三天。
要么拿回我的錢。
要么,拿回我自己。
門在我身后關上。
樓道里的聲控燈亮起,又熄滅。
我站在黑暗中,手機屏幕的光照亮了臉上的淚。
不是傷心,是憤怒。
三年前結婚時,我媽拉著我的手說:“念念,錢要分清楚,人心隔肚皮。”
我說媽,陳浩不是那樣的人。
她說,媽不是說他,是說這世道。
我沒聽進去。
現在懂了,已經晚了八十萬。
不,或許還不晚。
第二天一早,我請假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接待我的是個四十歲左右的女律師,姓周,眉眼銳利。
聽我講完,她放下筆。
“證據很充分。銀行流水、婚前協議、財產公證,這些在法庭上都是有力證據。”
“能贏嗎?”
“房產證已經辦了,你不在上面,這有點麻煩。”她頓了頓,“但如果能證明那八十萬是你個人財產,并且是用于購買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,要求加名或者返還,可能性很大。”
“有多大?”
“七成。”她看著我,“但你要想清楚,一旦**,就是和婆家撕破臉了。”
我笑了笑。
“她們撕破我的臉的時候,也沒猶豫過。”
從律所出來,陳浩的電話打進來了。
“蘇念,你在哪?我們談談。”
“談什么?”
“房產證的事……我媽同意了。”
我愣了一下:“同意什么?”
“同意加你的名字。”
這么容易?
“條件呢?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。
“你來家里,我們當面說。”
“現在清楚了。”
我收起所有文件,“老房子賣了一百二十萬,按出資比例,我有權分得四分之一,也就是三十萬。加上新房的八十萬,一共一百一十萬。”
婆婆跌坐回椅子上,嘴唇顫抖:“你……你這是要**!”
“是你們先動手的。”
我看著陳浩,“陳浩,結婚三年,我從來沒跟你計較過錢。**說彩禮免了,我說好。**說婚禮從簡,我說行。**說要跟我們一起住,我說可以。”
我的聲音開始發抖:“但這不是你們吞掉我八十萬的理由。這不是你們把我當傻子的理由。”
陳浩終于抬起頭,眼神復雜:“蘇念,媽是為了我們好……她怕萬一……”
“怕萬一我們離婚?”
我替他說完,“所以要先把我踢出局,讓我凈身出戶?”
他沒有否認。
這一刻,我心里最后一點溫度也散了。
“給你們三天時間。”我說,聲音平靜得自己都驚訝,“三天之內,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。或者,把我的一百一十萬還給我。”
“一百一十萬?”婆婆尖叫起來,“你瘋了!”
“我沒瘋,我只是醒了。”
我拿起包,走到門口時回頭看了一眼。
陳浩站在原地,看著**,又看看我,最后選擇走向了**。
意料之中。
“三天后,如果沒看到結果。”
我拉開門,“我們就**見。所有的證據,我都會提交。”
門在身后關上時,我聽見婆婆的哭罵和陳浩的安慰聲。
沒有一句是對我說的。
樓道里的聲控燈亮了又滅。我站在黑暗中,摸出手機,給我媽發了條微信:
“媽,你說得對,人要有退路。”
眼淚終于掉下來,不是因為傷心,是因為自己太傻。
傻到以為愛能戰勝一切。
傻到以為他總會站在我這邊。
但現實是,在利益面前,愛情薄如紙。
而血緣,厚如墻。
我擦干眼淚,走進電梯。
三天。
要么拿回我的錢。
要么,拿回我自己。
門在我身后關上。
樓道里的聲控燈亮起,又熄滅。
我站在黑暗中,手機屏幕的光照亮了臉上的淚。
不是傷心,是憤怒。
三年前結婚時,我媽拉著我的手說:“念念,錢要分清楚,人心隔肚皮。”
我說媽,陳浩不是那樣的人。
她說,媽不是說他,是說這世道。
我沒聽進去。
現在懂了,已經晚了八十萬。
不,或許還不晚。
第二天一早,我請假去了律師事務所。
接待我的是個四十歲左右的女律師,姓周,眉眼銳利。
聽我講完,她放下筆。
“證據很充分。銀行流水、婚前協議、財產公證,這些在法庭上都是有力證據。”
“能贏嗎?”
“房產證已經辦了,你不在上面,這有點麻煩。”她頓了頓,“但如果能證明那八十萬是你個人財產,并且是用于購買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,要求加名或者返還,可能性很大。”
“有多大?”
“七成。”她看著我,“但你要想清楚,一旦**,就是和婆家撕破臉了。”
我笑了笑。
“她們撕破我的臉的時候,也沒猶豫過。”
從律所出來,陳浩的電話打進來了。
“蘇念,你在哪?我們談談。”
“談什么?”
“房產證的事……我媽同意了。”
我愣了一下:“同意什么?”
“同意加你的名字。”
這么容易?
“條件呢?”
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。
“你來家里,我們當面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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