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越之我是敗家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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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凡,陸千雪
主角
fanqie
來源
丁凡陸千雪是《穿越之我是敗家子》中的主要人物,在這個故事中“愛吃昆蟲的金道千”充分發揮想象,將每一個人物描繪的都很成功,而且故事精彩有創意,以下是內容概括:“砰!”門板撞在墻上的悶響,把丁凡從混沌里拽出來。后腦勺的鈍痛像扎了根刺,他剛睜開眼,三柄閃著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——為首的絡腮胡唾沫橫飛,嗓門震得人耳朵疼:“丁凡!五百兩賭債,今天不還,卸你胳膊當柴燒!”丁凡腦子“嗡”的一聲,陌生記憶翻江倒海:他本是現代特種部隊的王牌狙擊手,執行任務時被炸彈掀飛,一睜眼竟成了大乾王朝臨州丁家的嫡子。這原主也是個“人才”,三年敗光爹丁百萬的家產,還染上賭癮,昨天...
精彩試讀
“砰!”
門板撞在墻上的悶響,把丁凡從混沌里拽出來。
后腦勺的鈍痛像扎了根刺,他剛睜開眼,三柄閃著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——為首的絡腮胡唾沫橫飛,嗓門震得人耳朵疼:“丁凡!
五百兩賭債,今天不還,卸你胳膊當柴燒!”
丁凡腦子“嗡”的一聲,陌生記憶翻江倒海:他本是現代特種部隊的王牌狙擊手,執行任務時被**掀飛,一睜眼竟成了大乾王朝臨州丁家的嫡子。
這原主也是個“人才”,三年敗光爹丁百萬的家產,還染上賭癮,昨天輸了五百兩,把家里最后一間鋪面押給了眼前這伙人。
更荒唐的是,原主為騙錢還賭債,去騷擾知府千金陸千雪,被當眾潑了茶水,連街頭糖葫蘆小販都編了順口溜:“丁家郎,臉**,追千金,喝涼茶!”
絡腮胡見他發愣,伸手就抓他衣領:“裝死?
今天要么還錢,要么……”話沒說完,丁凡身體先動了——特種兵的格斗本能刻在骨子里,他側身避開,屈肘頂在絡腮胡肋骨上,卻故意收了三分力。
只聽“哎喲”一聲,絡腮胡蜷在地上哼哼,卻沒傷筋動骨。
剩下兩個壯漢懵了:這還是那個被扇耳光都不敢還手的丁凡?
丁凡甩了甩發沉的腦袋,眼神冷得像冰,話卻留了余地:“五百兩我認,但要三天時間,還你六百兩。”
“放屁!
你這敗家子,三天能湊出六百兩?
除非天上掉銀子!”
絡腮胡疼得齜牙。
丁凡沒廢話,走到桌邊抄起毛筆——穿越前為偽裝身份練過幾年,筆鋒剛勁卻不張揚。
他蘸了墨,在宣紙上寫下:“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回。”
寫完隨手一放,沒等眾人細看,門外就傳來清脆的腳步聲。
淡紫色襦裙飄進來,陸千雪的身影剛出現,周圍的空氣都亮了幾分。
她本是來看熱鬧的——畢竟原主前些天騷擾過她,倒要看看這敗家子怎么收場。
可一進門,目光就落在了宣紙上,眉梢輕輕蹙起:這詩意境開闊,倒不像丁凡能寫出來的,難道是抄的?
絡腮胡也瞥見了詩,嗤笑:“裝什么文人!
寫句破詩能當銀子用?”
丁凡轉頭看向陸千雪,嘴角勾出一抹痞氣卻不油膩的笑:“陸小姐來得正好,不如做個見證?
三天后我還不上錢,任憑處置;但要是還上了,還請這位兄臺把鋪面還回來。”
陸千雪盯著他的眼睛——那里面沒有原主的猥瑣,卻藏著她看不懂的從容。
她沉吟片刻,輕輕點頭:“好,我作證。
但丁公子,你最好說到做到,別再丟丁家的臉。”
說完轉身離開,裙擺飄過時,又忍不住回頭掃了眼那行詩,心里的疑惑更重了。
絡腮胡見陸千雪開口,不敢再鬧,撂下句“三天后我再來”,帶著人灰溜溜地走了。
屋里終于安靜,丁凡癱坐在椅子上揉太陽穴。
五百兩,三天,對現在一窮二白的丁家是天文數字。
但他是誰?
是經歷過生死的特種兵,最擅長在絕境里找出路。
他看著桌上的詩,眼睛亮了——原主雖敗家,卻生在書香門第,家里藏著不少古籍。
更重要的是,大乾王朝文風鼎盛,一首好詩能值千金。
“看來第一步,得靠‘抄詩’撈第一桶金了。”
丁凡喃喃自語,嘴角揚起笑。
沒注意到,門外扒著門縫的老管家福伯,正擦著眼淚嘀咕:“老爺,少爺終于醒了!
就是剛才那肘子頂人的架勢,怎么看都像街邊耍把式的?
還有那詩,真不是少爺偷抄的?”
門板撞在墻上的悶響,把丁凡從混沌里拽出來。
后腦勺的鈍痛像扎了根刺,他剛睜開眼,三柄閃著寒光的柴刀就晃到了眼前——為首的絡腮胡唾沫橫飛,嗓門震得人耳朵疼:“丁凡!
五百兩賭債,今天不還,卸你胳膊當柴燒!”
丁凡腦子“嗡”的一聲,陌生記憶翻江倒海:他本是現代特種部隊的王牌狙擊手,執行任務時被**掀飛,一睜眼竟成了大乾王朝臨州丁家的嫡子。
這原主也是個“人才”,三年敗光爹丁百萬的家產,還染上賭癮,昨天輸了五百兩,把家里最后一間鋪面押給了眼前這伙人。
更荒唐的是,原主為騙錢還賭債,去騷擾知府千金陸千雪,被當眾潑了茶水,連街頭糖葫蘆小販都編了順口溜:“丁家郎,臉**,追千金,喝涼茶!”
絡腮胡見他發愣,伸手就抓他衣領:“裝死?
今天要么還錢,要么……”話沒說完,丁凡身體先動了——特種兵的格斗本能刻在骨子里,他側身避開,屈肘頂在絡腮胡肋骨上,卻故意收了三分力。
只聽“哎喲”一聲,絡腮胡蜷在地上哼哼,卻沒傷筋動骨。
剩下兩個壯漢懵了:這還是那個被扇耳光都不敢還手的丁凡?
丁凡甩了甩發沉的腦袋,眼神冷得像冰,話卻留了余地:“五百兩我認,但要三天時間,還你六百兩。”
“放屁!
你這敗家子,三天能湊出六百兩?
除非天上掉銀子!”
絡腮胡疼得齜牙。
丁凡沒廢話,走到桌邊抄起毛筆——穿越前為偽裝身份練過幾年,筆鋒剛勁卻不張揚。
他蘸了墨,在宣紙上寫下:“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回。”
寫完隨手一放,沒等眾人細看,門外就傳來清脆的腳步聲。
淡紫色襦裙飄進來,陸千雪的身影剛出現,周圍的空氣都亮了幾分。
她本是來看熱鬧的——畢竟原主前些天騷擾過她,倒要看看這敗家子怎么收場。
可一進門,目光就落在了宣紙上,眉梢輕輕蹙起:這詩意境開闊,倒不像丁凡能寫出來的,難道是抄的?
絡腮胡也瞥見了詩,嗤笑:“裝什么文人!
寫句破詩能當銀子用?”
丁凡轉頭看向陸千雪,嘴角勾出一抹痞氣卻不油膩的笑:“陸小姐來得正好,不如做個見證?
三天后我還不上錢,任憑處置;但要是還上了,還請這位兄臺把鋪面還回來。”
陸千雪盯著他的眼睛——那里面沒有原主的猥瑣,卻藏著她看不懂的從容。
她沉吟片刻,輕輕點頭:“好,我作證。
但丁公子,你最好說到做到,別再丟丁家的臉。”
說完轉身離開,裙擺飄過時,又忍不住回頭掃了眼那行詩,心里的疑惑更重了。
絡腮胡見陸千雪開口,不敢再鬧,撂下句“三天后我再來”,帶著人灰溜溜地走了。
屋里終于安靜,丁凡癱坐在椅子上揉太陽穴。
五百兩,三天,對現在一窮二白的丁家是天文數字。
但他是誰?
是經歷過生死的特種兵,最擅長在絕境里找出路。
他看著桌上的詩,眼睛亮了——原主雖敗家,卻生在書香門第,家里藏著不少古籍。
更重要的是,大乾王朝文風鼎盛,一首好詩能值千金。
“看來第一步,得靠‘抄詩’撈第一桶金了。”
丁凡喃喃自語,嘴角揚起笑。
沒注意到,門外扒著門縫的老管家福伯,正擦著眼淚嘀咕:“老爺,少爺終于醒了!
就是剛才那肘子頂人的架勢,怎么看都像街邊耍把式的?
還有那詩,真不是少爺偷抄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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