艾爾登法環:狂風中的四葉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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亨利克,羅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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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nqi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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幻想言情《艾爾登法環:狂風中的四葉草》是大神“木魚boss”的代表作,亨利克羅根是書中的主角。精彩章節概述:風,是寧姆格福唯一永恒的主人。它嚎叫著穿過“關卡前方”后狹窄、布滿碎石的山谷,卷起砂石,抽打在亨利克覆面盔上,發出噼啪的碎響。他佝僂著背,緊靠著冰冷的巖壁,手中那柄磨損嚴重的長戟斜指著灰蒙蒙的天空。身側,是他的老友羅根,同樣蜷縮在巖壁的凹陷處,像兩塊被風蝕了多年的頑石。“這見鬼的風,”羅根的聲音隔著風盔傳來,悶悶的,帶著常年被劣質煙酒浸潤的沙啞,“刮得我骨頭縫里都他媽是沙子。我說亨利克,等這次巡邏...
精彩試讀
風,是寧姆格福唯一永恒的主人。
它嚎叫著穿過“關卡前方”后狹窄、布滿碎石的山谷,卷起砂石,抽打在亨利克覆面盔上,發出噼啪的碎響。
他佝僂著背,緊靠著冰冷的巖壁,手中那柄磨損嚴重的長戟斜指著灰蒙蒙的天空。
身側,是他的老友羅根,同樣蜷縮在巖壁的凹陷處,像兩塊被風蝕了多年的頑石。
“這見鬼的風,”羅根的聲音隔著風盔傳來,悶悶的,帶著常年被劣質煙酒浸潤的沙啞,“刮得我骨頭縫里都**是沙子。
我說亨利克,等這次巡邏完,回去非得找那幫后勤的**換條新綁腿,這玩意兒磨得我腿都快斷了。”
亨利克沒有回頭,視線如同被釘死在前方山谷的拐角,那片最容易遭遇流民或更糟東西的區域。
他只是微微動了動覆面盔下的頭顱,表示聽見了。
“怎么?
又在想你家里那小子?”
羅根不用看也知道。
十幾年的并肩,從尸山血海里爬出來,亨利克沉默時重幾分,喘息時急幾分,他都一清二楚。
“要我說,你就是瞎操心。
托馬斯那小子,機靈得很,不像你,是個三棍子打不出個屁的悶葫蘆。”
提到兒子,亨利克緊繃的肩線幾不**地松弛了一瞬。
他沒有回答關于兒子的問題,而是低聲道:“綁腿……我那里還有條備用的,鹿皮,瑪莎鞣的,耐磨。”
羅根愣了一下,隨即嗤笑一聲,笑聲在風里有些破碎:“得了吧,你那寶貝疙瘩,留著給你自己吧。
瑪莎的手藝……嘿,當年要不是你先下手為強……”他話沒說完,化作一聲意味不明的咕噥,將話題扯開,“這鬼地方,再好的皮子也經不住磨。”
短暫的交談沉寂下去,只剩下風的怒號和遠處隱約傳來的、某種非人生物的嘶鳴。
這就是“關卡前方”,史東薇爾城勢力范圍的邊緣,文明與荒野、秩序與瘋狂的交界線。
在這里巡邏,與其說是守衛,不如說是一場漫長而絕望的等待,等待不知何時會從陰影里撲出來的死亡。
亨利克的目光掃過谷地。
幾具早己風干的、不知是亞人還是流民的尸骸,半埋在沙土里,被禿鷲和食腐生物啃噬得不成形狀。
更遠處,一簇頑強的金色西葉草,竟然在巖石縫隙間綻放,在狂風中劇烈搖曳,那抹亮色在這片灰敗死寂的土地上,顯得格外突兀,甚至有些刺眼。
金色西葉草。
在交界地,這玩意兒可比黃金樹的賜福稀罕多了。
傳說它能帶來好運,真正的、屬于自己的好運,而不是那種宏大卻虛無縹緲的神恩。
瑪莎信這個。
托馬斯離家前,她熬了幾個晚上,用找到的最亮的金線和鐵絲,將一枚曬干的金色西葉草細細縫成了一個小小的護身符里,逼著兒子貼身戴好。
“戴著它,托馬斯,”瑪莎當時的聲音帶著哭腔,卻異常執拗,“別信那些老爺們說的,咱們不要什么宏大的榮耀,媽只要你平安回來。”
托馬斯那時還有些不情愿,覺得這護符過于“民間”,不夠“戰士”。
但此刻,遠在另一片區域的亨利克,看著那簇風中掙扎的西葉草,心頭卻莫名一緊。
他下意識地伸手,隔著冰冷的胸甲和粗糙的襯衣,按了按懷里那封厚厚的家書。
那不是托馬斯寄來的信。
托馬斯才剛抵達寧姆格福的新兵營地不久,還沒到固定通信的日子。
這是瑪莎寫來的。
信里絮絮叨叨,全是家長里短,鄰居家的母羊下了崽,地里的蘿卜長勢不錯,她新學會了一種腌肉的方法……字里行間,卻浸透了一個妻子和母親無盡的擔憂與思念。
信的末尾,她反復叮囑:“亨利克,你有機會,一定要去看看托馬斯,他還小,什么都不懂……我怕他……我怕他……”怕他什么,瑪莎沒寫出來,但亨利克懂。
“撤了。”
羅根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。
天色愈發陰沉,鉛灰色的云層低垂,仿佛要壓垮整個山谷。
巡邏的時間到了,該返回后方相對安全的哨卡了。
回程的路沉默而迅速。
兩人交替掩護,沿著熟悉的路徑后退,每一個拐角,每一處陰影都經過千百次的審視。
首到那用粗糙木柵欄和沙袋壘砌的哨卡輪廓出現在視野中,緊繃的神經才略微放松。
哨卡里彌漫著煙火、汗臭和劣質麥酒混合的沉悶氣味。
士兵們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,有的擦拭武器,有的靠著墻根打盹,眼神大多空洞麻木。
這就是風暴王麾下最前沿士兵的日常,在死亡的邊緣徘徊,然后回到這簡陋的巢**喘息,等待下一次出發。
亨利克卸下沉重的盔甲,發出一聲如釋重負的嘆息。
他走到角落,就著水囊喝了口冰冷的清水,然后再次拿出瑪莎的信。
他沒有立刻重讀,只是摩挲著粗糙的紙面,目光落在跳動的篝火上,仿佛能穿透火焰,看到遠方。
羅根拎著兩個木杯走過來,遞給他一個,里面是渾濁的麥酒。
“喝點,驅驅寒氣。”
他在亨利克身邊坐下,魁梧的身軀像一堵墻。
“瑪莎又來信了?”
亨利克點點頭,將信紙小心折好收起,接過酒杯,抿了一口。
辛辣粗糙的液體滑過喉嚨,帶來一絲虛假的暖意。
“要我說,你就是想太多。”
羅根灌了一大口酒,用袖子擦了擦嘴,“托馬斯那小子,比你想象中結實。
記得他十二歲那年嗎?
偷偷跟著我們跑到邊境林子里,差點被一只野山狼叼了去,結果呢?
小子愣是用你給他削的小木矛,捅穿了那**的眼睛!”
亨利克嘴角微微牽動了一下,那是一個幾乎無法察覺的笑容。
他當然記得。
那也是他第一次對兒子的堅韌感到震驚,以及后怕。
“他像瑪莎,”亨利克終于開口,聲音低沉,“心思細。”
“細點好,細點才能活下來。”
羅根哼了一聲,“像你我這種只會揮劍的莽夫,能活到現在,純屬命硬。”
他頓了頓,看向亨利克,“等下次輪休,我跟你一塊去看看那小子。
順便……看看寧姆格福那邊,有沒有好點的煙葉。
這鬼地方的玩意兒,嗆得老子肺疼。”
這不是羅根第一次提出同去。
他知道亨利克不擅言辭,尤其是在他的兒子面前,那份沉甸甸的父愛,往往堵在胸口,化作更深的沉默。
有他這個“羅根叔叔”在旁邊插科打諢,場面總會輕松些。
亨利克看了老友一眼,沒說話,只是舉起酒杯,跟羅根手里的杯子輕輕碰了一下。
一切盡在不言中。
他們是一同從尸山血海里爬出來的兄弟,是可以毫無保留將后背交給對方的人。
羅根的關心,從不掛在嘴上,卻總在行動里。
就在這時,哨卡外傳來一陣喧嘩。
一隊剛從更前方執行任務回來的士兵走了進來,個個面帶疲憊,鎧甲上沾滿泥濘和暗紅的血漬。
氣氛瞬間變得更加凝重。
有人低聲交談著遭遇,提到了“難纏的亞人部落”、“該死的褪色者騷擾”……亨利克和羅根對視一眼,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凝重。
前方的局勢,似乎越來越糟糕了。
這意味著,新兵營地的壓力也會增大。
亨利克下意識地又摸了摸懷里的信,還有他貼身藏著的一個小東西——那是一枚和托馬斯那個幾乎一模一樣的金色西葉草護符,也是瑪莎做的。
她說,父子連心,戴著一樣的護符,就能彼此感應,平安無事。
他閉上眼,仿佛能感受到那枚小小護符在胸口散發的、微弱的,卻無比堅定的暖意。
風,依舊在哨卡外永無止境地呼嘯著,帶著交界地永恒的蒼涼與未知的危險。
而在亨利克沉默的心海中,只有一個樸素而堅定的念頭,如同黑暗中搖曳的燭火——活下去。
等到輪休那天,去看托馬斯,親眼確認他是否安好。
他不知道的是,在他心心念念的寧姆格福,他那戴著金色西葉草護符的兒子,正經歷著夢想與現實的殘酷碰撞,而那場注定的悲劇,正伴隨著永不停息的風,一步步悄然臨近。
它嚎叫著穿過“關卡前方”后狹窄、布滿碎石的山谷,卷起砂石,抽打在亨利克覆面盔上,發出噼啪的碎響。
他佝僂著背,緊靠著冰冷的巖壁,手中那柄磨損嚴重的長戟斜指著灰蒙蒙的天空。
身側,是他的老友羅根,同樣蜷縮在巖壁的凹陷處,像兩塊被風蝕了多年的頑石。
“這見鬼的風,”羅根的聲音隔著風盔傳來,悶悶的,帶著常年被劣質煙酒浸潤的沙啞,“刮得我骨頭縫里都**是沙子。
我說亨利克,等這次巡邏完,回去非得找那幫后勤的**換條新綁腿,這玩意兒磨得我腿都快斷了。”
亨利克沒有回頭,視線如同被釘死在前方山谷的拐角,那片最容易遭遇流民或更糟東西的區域。
他只是微微動了動覆面盔下的頭顱,表示聽見了。
“怎么?
又在想你家里那小子?”
羅根不用看也知道。
十幾年的并肩,從尸山血海里爬出來,亨利克沉默時重幾分,喘息時急幾分,他都一清二楚。
“要我說,你就是瞎操心。
托馬斯那小子,機靈得很,不像你,是個三棍子打不出個屁的悶葫蘆。”
提到兒子,亨利克緊繃的肩線幾不**地松弛了一瞬。
他沒有回答關于兒子的問題,而是低聲道:“綁腿……我那里還有條備用的,鹿皮,瑪莎鞣的,耐磨。”
羅根愣了一下,隨即嗤笑一聲,笑聲在風里有些破碎:“得了吧,你那寶貝疙瘩,留著給你自己吧。
瑪莎的手藝……嘿,當年要不是你先下手為強……”他話沒說完,化作一聲意味不明的咕噥,將話題扯開,“這鬼地方,再好的皮子也經不住磨。”
短暫的交談沉寂下去,只剩下風的怒號和遠處隱約傳來的、某種非人生物的嘶鳴。
這就是“關卡前方”,史東薇爾城勢力范圍的邊緣,文明與荒野、秩序與瘋狂的交界線。
在這里巡邏,與其說是守衛,不如說是一場漫長而絕望的等待,等待不知何時會從陰影里撲出來的死亡。
亨利克的目光掃過谷地。
幾具早己風干的、不知是亞人還是流民的尸骸,半埋在沙土里,被禿鷲和食腐生物啃噬得不成形狀。
更遠處,一簇頑強的金色西葉草,竟然在巖石縫隙間綻放,在狂風中劇烈搖曳,那抹亮色在這片灰敗死寂的土地上,顯得格外突兀,甚至有些刺眼。
金色西葉草。
在交界地,這玩意兒可比黃金樹的賜福稀罕多了。
傳說它能帶來好運,真正的、屬于自己的好運,而不是那種宏大卻虛無縹緲的神恩。
瑪莎信這個。
托馬斯離家前,她熬了幾個晚上,用找到的最亮的金線和鐵絲,將一枚曬干的金色西葉草細細縫成了一個小小的護身符里,逼著兒子貼身戴好。
“戴著它,托馬斯,”瑪莎當時的聲音帶著哭腔,卻異常執拗,“別信那些老爺們說的,咱們不要什么宏大的榮耀,媽只要你平安回來。”
托馬斯那時還有些不情愿,覺得這護符過于“民間”,不夠“戰士”。
但此刻,遠在另一片區域的亨利克,看著那簇風中掙扎的西葉草,心頭卻莫名一緊。
他下意識地伸手,隔著冰冷的胸甲和粗糙的襯衣,按了按懷里那封厚厚的家書。
那不是托馬斯寄來的信。
托馬斯才剛抵達寧姆格福的新兵營地不久,還沒到固定通信的日子。
這是瑪莎寫來的。
信里絮絮叨叨,全是家長里短,鄰居家的母羊下了崽,地里的蘿卜長勢不錯,她新學會了一種腌肉的方法……字里行間,卻浸透了一個妻子和母親無盡的擔憂與思念。
信的末尾,她反復叮囑:“亨利克,你有機會,一定要去看看托馬斯,他還小,什么都不懂……我怕他……我怕他……”怕他什么,瑪莎沒寫出來,但亨利克懂。
“撤了。”
羅根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。
天色愈發陰沉,鉛灰色的云層低垂,仿佛要壓垮整個山谷。
巡邏的時間到了,該返回后方相對安全的哨卡了。
回程的路沉默而迅速。
兩人交替掩護,沿著熟悉的路徑后退,每一個拐角,每一處陰影都經過千百次的審視。
首到那用粗糙木柵欄和沙袋壘砌的哨卡輪廓出現在視野中,緊繃的神經才略微放松。
哨卡里彌漫著煙火、汗臭和劣質麥酒混合的沉悶氣味。
士兵們三三兩兩地聚在一起,有的擦拭武器,有的靠著墻根打盹,眼神大多空洞麻木。
這就是風暴王麾下最前沿士兵的日常,在死亡的邊緣徘徊,然后回到這簡陋的巢**喘息,等待下一次出發。
亨利克卸下沉重的盔甲,發出一聲如釋重負的嘆息。
他走到角落,就著水囊喝了口冰冷的清水,然后再次拿出瑪莎的信。
他沒有立刻重讀,只是摩挲著粗糙的紙面,目光落在跳動的篝火上,仿佛能穿透火焰,看到遠方。
羅根拎著兩個木杯走過來,遞給他一個,里面是渾濁的麥酒。
“喝點,驅驅寒氣。”
他在亨利克身邊坐下,魁梧的身軀像一堵墻。
“瑪莎又來信了?”
亨利克點點頭,將信紙小心折好收起,接過酒杯,抿了一口。
辛辣粗糙的液體滑過喉嚨,帶來一絲虛假的暖意。
“要我說,你就是想太多。”
羅根灌了一大口酒,用袖子擦了擦嘴,“托馬斯那小子,比你想象中結實。
記得他十二歲那年嗎?
偷偷跟著我們跑到邊境林子里,差點被一只野山狼叼了去,結果呢?
小子愣是用你給他削的小木矛,捅穿了那**的眼睛!”
亨利克嘴角微微牽動了一下,那是一個幾乎無法察覺的笑容。
他當然記得。
那也是他第一次對兒子的堅韌感到震驚,以及后怕。
“他像瑪莎,”亨利克終于開口,聲音低沉,“心思細。”
“細點好,細點才能活下來。”
羅根哼了一聲,“像你我這種只會揮劍的莽夫,能活到現在,純屬命硬。”
他頓了頓,看向亨利克,“等下次輪休,我跟你一塊去看看那小子。
順便……看看寧姆格福那邊,有沒有好點的煙葉。
這鬼地方的玩意兒,嗆得老子肺疼。”
這不是羅根第一次提出同去。
他知道亨利克不擅言辭,尤其是在他的兒子面前,那份沉甸甸的父愛,往往堵在胸口,化作更深的沉默。
有他這個“羅根叔叔”在旁邊插科打諢,場面總會輕松些。
亨利克看了老友一眼,沒說話,只是舉起酒杯,跟羅根手里的杯子輕輕碰了一下。
一切盡在不言中。
他們是一同從尸山血海里爬出來的兄弟,是可以毫無保留將后背交給對方的人。
羅根的關心,從不掛在嘴上,卻總在行動里。
就在這時,哨卡外傳來一陣喧嘩。
一隊剛從更前方執行任務回來的士兵走了進來,個個面帶疲憊,鎧甲上沾滿泥濘和暗紅的血漬。
氣氛瞬間變得更加凝重。
有人低聲交談著遭遇,提到了“難纏的亞人部落”、“該死的褪色者騷擾”……亨利克和羅根對視一眼,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凝重。
前方的局勢,似乎越來越糟糕了。
這意味著,新兵營地的壓力也會增大。
亨利克下意識地又摸了摸懷里的信,還有他貼身藏著的一個小東西——那是一枚和托馬斯那個幾乎一模一樣的金色西葉草護符,也是瑪莎做的。
她說,父子連心,戴著一樣的護符,就能彼此感應,平安無事。
他閉上眼,仿佛能感受到那枚小小護符在胸口散發的、微弱的,卻無比堅定的暖意。
風,依舊在哨卡外永無止境地呼嘯著,帶著交界地永恒的蒼涼與未知的危險。
而在亨利克沉默的心海中,只有一個樸素而堅定的念頭,如同黑暗中搖曳的燭火——活下去。
等到輪休那天,去看托馬斯,親眼確認他是否安好。
他不知道的是,在他心心念念的寧姆格福,他那戴著金色西葉草護符的兒子,正經歷著夢想與現實的殘酷碰撞,而那場注定的悲劇,正伴隨著永不停息的風,一步步悄然臨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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